招采公告

通产丽星高端化妆品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永久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浏览次数:1360

一、项目名称

通产丽星高端化妆品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永久电力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24号地块。

2、项目业态:地下室一层栋配套宿舍及栋厂房。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型产业用地(M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4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2597.6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12150.28平方米。本配电容量拟按2500KVA申请,配2台(1000KVA)1台(500KVA)变压器及其配套高低压配电柜。保证各种生产设备、公用设备用电及消防应急设备形成双回路供电模式。

三、招标范围

通产丽星高端化妆品研发生产总部基地永久电力施工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高低压变配电房工程:变压器、高低压变配电柜、直流屏、强切控制箱、电房环境控制箱母线槽、动力及控制线缆、线槽、电气配管、照明、开关、插座、通风、接地调试以及配电房内设备基础、电缆沟、地面、绝缘垫安健环等内容。

2、室外配电工程:高压公共开关房与高低压变配电房高压室之间的连接电缆采购及安装。

3、高压公用开关房电气投资分界点:

1)供电局投资部分:高压公用开关房内所有设备和电气相关部分、以及外线引入至开关房内高压电缆。

本标段部分:由高压公用开关房敷设电缆(含开关房内电缆头)至高低压变配电房高压室及后段部分。

土建投资分界点:

2)供电局投资部分:红线分界,红线围墙外所有管线。

本标段部分:高压公用开关房土建基础(含房内封堵、隔墙、批荡、刮白门窗、排气扇)

4、红线外高压电源接驳点至高压公共开关房、高压公共开关房至高低压配电房间的的室外埋管、电气井、土方等不在本次范围。

5、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保证金及没收条款

1、投标保证金额: 50,000.00 元(大写  万元)。

2、缴纳方式:现金转账或国有银行出具的保函。

3、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投标人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

3)投标人提交存在虚假信息或经篡改的投标文件;

4)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

五、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六、付款条款

1、预付款:无 。

2、进度款按月度产值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

3、完工且通电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85%。

4、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且承包人按照合同及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移交了档案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5、剩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七、工期

总工期:9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010日,2025110日前完工通电。总工期含法定节假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总日历天数保持不变。

八、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必须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公司业绩:2021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在广东省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容量不小于5000KvA的高低压变配电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送电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1个已完成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容量不小于5000KvA的高低压变配电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送电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6、团队人员要求:

1)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证)。

4)材料员:具有材料员上岗证。

注:拟派团队人员不得同一人担任不同岗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以下情形的报名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1、在招标人、招标人所属控股公司和招标人所属控股公司实际管理的其他园区项目中履约行为不良的投标人。

2、被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根据投标报名截止当天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https://data.gdcic.net/Dop/)的查询结果)。

3、信用中国(粤港澳大湾区)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单位(以投标  报名截止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九、提交材料及要求

序号

资料

提交要求

1

目录

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盖公章扫描件。

4

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加盖公章扫描件。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扫描件。

6

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7

分管投标副总的相关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不得与授权人为同一人)。

8

投标人业绩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在广东省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容量不小于5000KvA的高低压变配电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送电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范围、合同金额或用电容量、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项目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送电证明文件等及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9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1个已完成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容量不小于5000KvA的高低压变配电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送电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范围、合同金额或用电容量、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项目当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送电证明文件、证明项目负责人岗位的证明文件等。

10

团队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

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要求需满足本招标公告第八条,所有团队成员须提供近1年的社保证明。

备注:

1、 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

2、 报名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公章。

3PDF格式文件需根据资料名录制作书签,以便我司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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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4 9 5  17  00之前将本公告要求的第九条资料发送至:

1、邮箱: ztb@beautystar.cn    ,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梁生;联系电话: 0755-28482022-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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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药学院何伟教授团队、化学系刘磊教授团队联合复旦大学陆路教授团队开发的世界首创木瓜蛋白酶样蛋白酶(Papain-Like Protease, 简称PLpro)小分子抑制剂HL-21已经成功完成临床II期研究。本次临床II期数据确立了PLpro是全新有效的抗冠状病毒靶点,清晰展示了HL-21作为全新疗法的潜力。  本次II期临床试验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卢洪洲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蒋猛荣教授牵头,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李广明教授、长沙市第三医院朱应群教授参与,与广东冠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研究针对轻至中度COVID-19成年感染者,通过随机、双盲、HL-21单药与安慰剂对照的科学方法开展,确保了研究的严谨性和结果的客观性。本次临床II期研究于2025年5月完成计划的90位受试者入组。揭盲数据显示,HL-21在本次临床研究中展现出显著的疗效和良好的安全性,成功达到各项研究终点。  在病毒学主要终点上,HL-21可显著降低患者体内病毒滴度:以新冠病毒N基因检测计,在服药第3天,HL-21组(相对基线下降2.48个log10 Copies/mL)相对安慰剂组(相对基线下降1.83个log10 Copies/mL)额外下降0.65个 log10 Copies/mL(P=0.059);以新冠病毒ORF基因检测计,在服药第3天,HL-21组(相对基线下降2.34个log10 Copies/mL)相对安慰剂组(相对基线下降1.69个log10 Copies/mL)额外下降0.65个 log10 Copies/mL(P=0.045)。  在临床症状主要终点上,HL-21可显著缩短患者的11项临床症状(发热、咳嗽、咽干或咽痛、鼻塞或流鼻涕、头痛、肌肉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难、发冷或发抖)的恢复时间。中位恢复时间安慰剂组8.74天vs HL-21组6.43天(P=0.038)。患者症状持续恢复的风险比(HL-21组vs安慰剂组)HR=1.63。  HL-21于2023年8月获得NMPA临床许可,为全球首款获批临床的PLpro抑制剂候选药物。HL-21于2024年3月由北京积水潭医院王美霞主任主持完成人类临床I期研究。HL-21在I期研究中展示了良好的安全性和药代性质。本次II期临床中,HL-21的安全性与安慰剂相仿。HL-21在I/II期临床中的优异安全性可望支持其大规模临床使用。  通过历经5年多的多团队多机构协作,清华大学等合作团队率先在全球范围内证明了PLpro是抗冠状病毒药物开发的全新靶标。通过下一步临床III期试验,HL-21有望成为全球首个PLpro抑制剂临床药物。值得注意的是,辉瑞公司(Pfizer Inc.)抗冠状病毒药物Paxilovid的2.0版单药ibuzatrelvir在II期临床试验中未能展示临床疗效。HL-21为后疫情时代对抗冠状病毒感染提供了新的希望和选项,也为人类应对冠状病毒威胁提供了新的起点和工具。  本次临床由清华大学成果转化企业广东冠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申办方,由凯莱英旗下天津凯诺医药有限公司作为临床服务机构开展,得到了凯诺医药殷琦博士与Tom Evans博士的大力协助与指导。转载自清华大学药学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